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某建筑公司来到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2.77万余元。 2013年2月初,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举报中心接到举报称,苏州工业园区某建筑公司使用假发票逃税。经鉴定,确认两张发票均为假发票,立即将案件转至稽查局立案。 通过检查,税务人员在该公司发现了3张大额发票,和举报人提供的假发票的开票人相同,但税务机关不同。税务人员立即进行发票真伪鉴定,确认这3张发票也是假发票。 在事实前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详细交代了假发票的来龙去脉。2012年3月,该公司财务人员在传真机上收到了代开假发票的宣传资料,称只要缴1‰的手续费就可以开到建筑业假发票。于是财务人员就向李某建议代开假发票,可以“省下”数十万元税款。李某自2012年3月底起,部分业务通过一个私人账户进行地下经营,经营收入不入账,向对方单位提供假的建筑业发票。 最终,税务人员查出该公司地下经营共发生312笔银行入账记录,涉及28份建筑工程合同,共计隐瞒收入金额3163824元。此案最终追缴营业税94914.7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644.03元、教育费附加2847.44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898.29元和印花税949.15元,并对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17790.14元,并处逃税税款一倍罚款102507.9元。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